长乐区图书馆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区民形象。
2、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动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在各借阅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寄包柜。
4、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前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借阅区拨打接听手机;1.1米以下儿童进入少儿游乐区需有成人陪同看护。
5、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6、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馆内公共财物的按《长乐区图书馆遗失赔偿规定》的有关条款赔偿。
7、团体参观请提前与四楼办公室预约。
8、请自觉遵守长乐区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