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图书馆阅览规则
1 . 持本馆借阅证的读者,可根据需要到各对外开放阅览室借阅图书。
2 . 进入阅览室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避免将图书放错位置。
3 . 如未选中您满意的图书时,应随手将书放回原位(或交给工作人员),不得堆放在其它书架上,归架时应书背朝外,以保持书架整齐。
4. 爱护图书,文明阅览。不得在书上乱写乱涂、撕毁书页或插图。阅览时如发现图书有污损、缺页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 员声明,否则按规定赔偿。
5. 如需复印资料,请向工作人员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携带图书离开阅览室者,作窃书处理。
6. 不得在阅览室聊天、嬉闹、抽烟,不得随地吐痰。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营前街道洞头村新区体育中心东区 电话:0591-28923123/0591-28888133 总访问量:169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