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包柜

  • 发布时间:2018-01-01 16: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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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长乐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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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图书馆寄包柜管理规定

 

        一、本馆寄包柜为入馆读者提供便利,实行免费存包,读者按寄包柜操作说明自行办理存包。
       二、寄包柜限存放随身携带的提包、读物。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手机、钱包等)和危险品,如因存放此类物品发生失窃或产生危害事故,寄包者承担一切责任,本馆概不负责。
       三、寄包柜使用时间为本馆开放时间。每日闭馆后由本馆保安人员对寄包柜进行统一清理,届时箱内所遗留物品将视无主弃物处理。
       四、请读者妥善保管好寄包柜钥匙,以免丢失物品,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五、如读者丢失寄包柜钥匙,请与馆办公室联系,不要自行强行开锁,以免损坏公物。
       六、如系个人原因造成的寄包柜损坏,则按修理费用予以赔偿。
       七、请爱护国家财务,保持环境卫生,随手关闭箱门。
       八、本规定解释权属长乐区图书馆。

       注:丢失钥匙后,请联系馆办公室并填写非正常开箱取物申报单,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应急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