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 发布时间:2018-01-01 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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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长乐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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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图书馆入馆须知

 

     图书馆是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为共同营造和谐舒适、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与本馆安全,请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1、树立文明区民形象。

     2、保持馆内安全卫生。严禁携带动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严禁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在各借阅区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进入借阅区的读者,请将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存放于寄包柜。

     4、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请勿在馆内喧哗、嬉闹、追逐、吵架、斗殴以及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入馆前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请勿在各借阅区拨打接听手机;1.1以下儿童进入少儿游乐区需有成人陪同看护。

     5、请勿用私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6、爱惜图书馆各种资源及设施。损坏书刊及有关设施等馆内公共财物的按《长乐区图书馆遗失赔偿规定》的有关条款赔偿。

     7、团体参观请提前与四楼办公室预约。

     8、请自觉遵守长乐区图书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遇有紧急事件发生,请依照工作人员的引导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