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图书馆办证须知
一、办理新证
(一)个人借阅证
1、凡自愿接受我馆各项读者管理制度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向我馆申请办理借阅证。
2、办证读者,应正确填写本表,并缴交押金50、100或200元,每50元押金外借一本图书,以此类推,所借书籍的价格不得超过押金的90%,借阅证办理后不得在原证上更改押金金额。
3、 长乐区图书馆网站:www.cllib.net,读者可凭借阅证卡号及密码登入网站办理续借手续,浏览馆藏信息和数字资源。为了确保读者利益,请在办理借 阅证时输入您的个人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遗忘,请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图书馆三楼采编部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4、50、 100元押金的借阅证正常借期为14天,200元押金的借阅证正常借期为21天,在借阅期内读者可凭借阅证卡号及密码登入我馆网站办理续借手续一次。还书 期限读者可到我馆网站或我馆一楼触摸屏上进行查询,如有过期,请自觉按照每本图书每天0.1元缴纳滞纳金。
5、借阅证丢失,应及时挂失,挂失后凭办证时所用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退还押金,并缴交10元工本费,挂失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持证者个人负责。
6、退证应由本人凭借阅证及办证时所用个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退还押金,并将借阅证退还我馆。退证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地点在三楼采编部。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二)流通点借阅证
1、凡需到图书馆借阅书刊的单位,可向图书馆申请办理流通点借阅证,申请者可到四楼办公室办理。
2、申请办理流通点借阅证,须持盖有本单位公章的证明,并填写《长乐区图书馆流通点登记表》。
3、流通点借阅证仅限于借阅流通调配库的书刊。
二、退 证
1、新办理的借阅证,在一个月内不办理退证手续。
2、读者退证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三楼采编室办理退证手续。
3、代办退证的,还须携带代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委托退证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退证手续。
4、流通点用户退证须持单位委托书、流通点借阅证、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三楼采编室办理退证手续。
5、退证前须还清书刊及借阅超期罚款金、图书污损或丢失赔偿金等。
三、挂失、补证
1. 借阅证需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立即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三楼采编室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或押金被冒领等后果由持证人负责。
2. 办理挂失手续后,凭有效证件到三楼采编室办理补证手续,并交纳工本费10元,挂失的借阅证所借的书刊未还清者,不予补发新证。
3. 借阅证因保管不当,无法使用者,可以凭旧证换发新证。
四、办证、退证时间
办证:周一至周日上班时间均可办理。
退证: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均可办理。